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曾牽出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巡視員王承魁。4月14日,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楊某利用影響力受賄案的一審判決書。判決書顯示,楊某是王承魁的情人,案發前已公開同居多年。正是在她收受10萬元、王承魁運作之下,張海順利完成調監、減刑等。此外,她還收受17萬元,幫助高某進入王承魁所分管的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工作。今年3月28日,法院認定楊某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受賄10萬
  通過情夫幫張海調監、減刑
  楊某,真名楊曉,於2012年11月13日因涉嫌行賄被拘。據瞭解,案發前,其擔任廣州市紫潤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法院審理認定,2009年,原廣東省健力寶董事長張海正在番禺監獄服刑,張海的妻子黃鷺認識了被告人楊曉。
  在楊曉讓時任廣東省司法廳紀委書記的王承魁向番禺監獄有關領導打過招呼後,楊曉多次帶張海的朋友去會見張海。之後,黃鷺又向楊曉提出想把張海調到其他監獄,楊曉又通過王承魁向有關領導打招呼後,成功將張海調至韶關的武江監獄服刑。
  法院同時查明,在調監當天,王承魁還給有關領導打招呼,違規讓張海回家探望其母親。武江監獄相關負責人張某證實,最初是楊曉打電話給她,提出要讓張海中途回家住兩天,他回答說“絕對不行”。到調監當日,他又明令押解人員四點:“不能下手銬,四個幹警把好門,兩個幹警貼身,看一下就走”。他還稱,“之前楊曉給我打過電話,我知道這件事情後面的人是王承魁,所以無法阻止,只能從安全方面要求。”
  楊曉表示,張海在調到武江監獄服刑後,自己還帶過黃鷺他們去會見過。此後,將張海分到醫院監區、申報重大立功減刑材料等,也都是通過她讓王承魁幫忙打了招呼。
  2010年1月左右,楊曉收到了張海原秘書康傑的轉賬10萬元。對此,她說,自己並沒有告訴王承魁。
  受賄17萬
  幫前夫師弟入職司法警官學院
  楊曉出生於1974年,遼寧省丹東市人。她說,2005年底,在一個飯局上她認識了時任省司法廳政治部主任的王承魁。後來她離婚後心情不好,便打電話向王承魁傾訴,王對其安慰有加。到2006年4月,便成為其情人。
  據介紹,到2010年8月王承魁的妻子出國,楊曉便和他同居。2012年7月,王承魁正式離婚後,二人公開同居。同年8月23日,是王承魁生日,他們還特意擺了結婚宴,宴請了一些親朋好友,並打算等王退休後就辦證。對於二人的關係,王承魁在供述中予以承認:“我身邊的人都知道”。
  根據法院判決,楊曉的另一宗受賄事實,也與二人的這層關係有關。楊曉說,她前夫陳某棟的師弟高某自廣州體育學院研究生畢業,想去省司法警官學院工作,就通過陳某棟找到她。她就將高某的簡歷給了王承魁,王看了後說這個人不錯,會把簡歷給學院,交待他們去辦。在那期間,高某給了她17萬元,說是辦工作的費用。她收錢後,就催王抓緊辦。2007年下半年,高某成功進入省司法警官學院工作。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的相關領導證實,在高某的個人簡歷上,他見到了王承魁的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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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海違法減刑案放倒24人
  今年2月28日,南都曾報道,截至2014年1月,檢察機關已對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包括韶關、番禺、佛山等地監管場所工作人員涉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受賄系列案18人,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檢察院和省人民檢察院監所處立案查處6人。
  據瞭解,王承魁受賄案也已於2013年4月26日由省檢察院立案偵查。2013年5月6日,廣東紀檢監察網發佈消息稱,王承魁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通報中稱,王承魁在任廣東省司法廳政治部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
  採寫:南都記者 邵銘  (原標題:省司法廳原副書記情人被判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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